制定日期/ | 2023-11-29 | 查阅 | 379 |
---|---|---|---|
附加 | |||
[加入对象] - 6个月以上滞留者中还未加入健康保险者 - 留学(D-2)、普通研修初高中生(D-4-3)、非专业就业(E-9)、永住(F-5)、婚姻移民(F-6)自入境之日起算(但,如外国人登录日期晚于入境日期,则以登录日期为准) - 滞留资格为A(外交)、B(观光)、C(短期)、G1(其他)以外的外国人。但, G1(其他)中的G-1-6(人道滞留许可人员)及G-1-12(人道滞留许可人员家属)也属于加入对象 - 在外同胞(F-4)留学生提交在学证明后从入学之日起算 [资格丧失对象] - 取得韩国国籍时 - 超过1个月以上出境时 - 死亡时 - 以职场加入者或被抚养者身份取得时 - 收到强制出境命令时 - 滞留期满时 ※ 滞留资格到期日以后,通过健康保险接受治疗时,可能会因为发生非法所得而受到处罚。 有关外国人健康保险制度相关内容可以在下方的网站进行查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