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 法律/工资/雇用/出入境/生活 法律顾问 )
施行日期:2019年7月16日
主要内容如下:
- 6个月以上在韩滞留的外国人义务加入健康保险
- 保险资格在已经登记的居留地取得,健康保险费按个人征收
- 每月25日交纳下个月的保险费
- 拖欠保险费将对个人产生不利的影响
- 加入保险后同韩国国民享受同等的健康保险待遇
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见图片,如有疑惑也可以直接致电健康保险公团033-811-2000+2(中文咨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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